
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9月15日在上交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回复第一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问题主要有,关于主营业务及行业代表性,关于旅游演艺业务,关于特许经营权等。
关于主营业务及行业代表性。公司表示,发行人主营业务包括旅游演艺业务、旅游索道业务等,其中《长恨歌》于 2007 年推出市场,西峰索道于 2013 年投入运营,发行人核心产品推出时间较早,已长期稳健经营,并持续贡献稳定的经营业绩,展现出良好的业绩韧性与增长潜力。
公司各项旅游产品久经市场检验,在业内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竞争力;公司经营规模较大,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排名靠前。从业绩规模和盈利能力来看,发行人 2024年营业收入规模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位居第三(处于第 89 百分位),净利润规模分别位居第二(处于第 94 百分位);发行人 2024 年净利润率及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49.23%和 62.68%,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均位居第一(处于第 100 百分位),规模及盈利能力位居行业前列,在整体市场较为分散的格局下形成了显著的竞争优势。此外,报告期末发行人总资产 21.44 亿元,净资产 14.71 亿元,分别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均位居第十(处于第 50 百分位)、第七(处于第 67 百分位)。
关于旅游演艺业务。公司表示,发行人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长恨歌》文字、美术及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著作权,该著作权对应《长恨歌》演艺项目的剧本、剧照、视频。该等著作权转移源于 2014 年 12 月 29 日华清宫公司实施派生分立并新设长恨歌演艺时,依据分立方案,华清宫公司将《长恨歌》演艺项目相关著作权作为分立资产一并转移至长恨歌演艺。2014年 12 月 30 日及 2015 年 1 月 5 日,长恨歌演艺与华清宫公司分别签署《著作权转让协议》,对著作权转让事项作出进一步确认。
8月21日,《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对外公布,这是中央层面首次专门就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出台的政策文件,受到广泛关注。
发行人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12·12 西安事变》文字作品著作权,该著作权对应《12·12 西安事变》演艺项目的剧本内容。该权属转移发生于 2019 年 3 月 7 日朗德演艺设立瑶光阁演艺时,由朗德演艺以实物资产出资方式,将《12·12 西安事变》演艺项目所涉及的演出设备、演出策划方案、音乐等演出相关资产出资至瑶光阁演艺。2019年 3 月 7 日,瑶光阁演艺与朗德演艺签署《著作权转让协议》,对著作权转让事项作出进一步确认。
关于特许经营权。公司表示,华管委为授予特许经营权的有权机关,其向发行人授予华山西峰索道及华威滑道特许经营权未履行招标程序不会对发行人依法经营华山西峰索道及华威滑道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参考国内其他景区资源使用费征收标准,按太华索道、华威滑道公司自运营之日起各期索道及滑道业务收入 10%的比例计提资源有偿使用费并计入当期成本,太华索道与华威滑道计提资源使用费方式及计提比例具有合理性,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谨慎性原则:“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关于其他问题,公司也一一进行了回复。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业务集旅游演艺、旅游索道、旅游餐饮、旅游项目投资及管理为一体,依托华清宫、华山等优质旅游资源,充分发挥旅游资源整合优势、专业化运营管理优势、旅游产品创新优势,为游客提供高品质的旅游产品及服务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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